试用期内,员工可以随时走人吗?回应来了
发布时间:2023/11/03
摄图:思晨
最近有朋友问我:10月刚进一家公司,可是工资很低,加班又太狠,还在试用期就想走人了。话说回来,这种情况我能随时离职吗?
对于试用期离职的情况,大家比较熟悉的说法可能是: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,应该提前3天通知。”
但在实际处理这种情况时,未必真的只有提前通知这么简单…
当个人因为自身原因选择在试用期内离职,目前通常的做法确实是参考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: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,然后解除劳动合同。
不过以上是双方没有潜在劳动纠纷或未了事宜的情况。
如果此前双方有签订超过试用期时长的培训服务协议,而眼下个人因自身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关系,远远还不到约定的服务期限,则可能需要在支付相应的违约金,结清相应的款项后再离开,而不能简单地提前3天通知就走人,或随时一走了之。
其实在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中,还明确了试用期内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情形。
比如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,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的情形。
或者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医疗期满后无法返岗也无法调岗,以及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这类过失性辞退的情形。
属于以上情况,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未必会需要3天的缓冲期。
这点具体可参考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1条:
【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】在试用期中,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、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其说明理由。
如果是这种情况,具体的离职时间,一般由双方约定,尤其是用人单位会根据工作交接、人员安排等情况综合决定。达成一致后,才能顺利办理离职手续。
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:用人单位应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,一次付清工资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。试用期离职也适用于这项规定。
一般情况下,如果个人因自身原因主动离职,单位结算应付工资就好,并不涉及赔偿金。
不过如果属于无过失性辞退或违规辞退,即便最终双方会终止劳动合同,但试用期员工往往也会在财务结算到位,离职证明已开具后再离开,而不会随时走人。
其中,经济赔偿标准按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,试用期员工在职不满6个月,一般会赔偿半个月工资。如果属于违法辞退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,标准会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。
综上,试用期内,员工不能随时走人,一般需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。遇上有经济纠纷或者因过失辞退,离职时间需要视具体情况、双方协商结果而定,此外还会综合考虑工作交接、离职手续办理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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