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图:思晨
最近,各地育儿假、陪护假等迎来新调整,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已出台或拟颁发相关政策。面对这“空降”的假期,不少hr朋友在留意官方动向的同时,也表示出很多的疑惑:当地的育儿假政策怎样?天数怎么计算?育儿假期间工资怎么发?由谁发?育儿假能不能连续休,还是要分开休?请假手续怎么办理……关于这些问题,笔者经过对全国各地人社局、卫健委政策、官方答疑、专家解答等的总结,初步得到以下回复,希望对各位hr朋友有用!
截止2021年12月31日,年内统计到的各地育儿假政策及天数如下。值得注意的是:北京、上海、天津三地有明确指出,育儿假天数是可以按符合条件的子女数量累加享受的。大部分地区,法定的育儿假均为子女3周年以内,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。但重庆、安徽两地,享受育儿假的子女年龄放宽至了6周岁。而且据重庆人大常委会回应,当地的育儿假政策不仅适用于血亲,也适用于依法领养子女的夫妻。只要其养子女年龄未满6周岁,同样能享受相应育儿假。此外,甘肃、青海两地,常规的育儿假为夫妻每年各有15天,也比全国大部分地区更长。除了以上地区,其他如宁夏为“子女0至3周岁期间,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”,因为此育儿假在2020年出台,所以暂未列入。江苏在2018年有提出鼓励育儿假“不少于5天”,但目前尚处于待定状态。此外,新疆、西藏、内蒙古等地的育儿假新政策,截止当前也没有明文出台,后续将持续更新。
从目前各地卫健委公布的政策看,法定育儿假期间,基本都按出勤走,工资、奖金及其他福利照发,不得因为员工申请育儿假进行任何形式的扣减。部分地区也在考虑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的问题,但目前还在探索阶段。关于具体的工资结算,大部分地区默认法定育儿假期间为出勤工资。比如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的,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75%,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;夫妻双方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育儿假的,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为了缓解企业和多子女家庭的经济负担,湖南等8省份也在积极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,进一步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。
对于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育儿假的天数主要参考3个条件:
适用年龄 法定育儿假 是否按子女数量累加。
打个比方,如果当地政策是:子女满3周岁前,夫妻每人每年享受5天的假期,那这个家庭能享受的育儿假就是夫妻俩各5天,共10天。
如果当地还能按3周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,比如夫妻有两个3周岁以下的子女,夫妻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;夫妻有三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,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天育儿假,以此类推。
其次,育儿假是每年按子女满周岁计算,不是按自然年计算。
比如子女2021年6月1日出生,夫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、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、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,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相应的育儿假。
另外,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、职业假。所以,如果遇上产假和育儿假适用的年龄重合,一般也不会重叠休,而会等产假休完再休育儿假。
根据多地卫健委的回复: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,可以连续使用,也可以根据家庭情况,分散使用,但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。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需要配套修改完善本单位的休假管理制度,员工才能严格履行单位的规章制度,遵循相关的假勤流程,享受育儿假期。同时,用人单位还应做好育儿假配套的证明核实、假期统计、销假、工资核算等工作。
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要求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确定。一般为本人或配偶申请,提交子女户口本、出生证明等相应材料,方便用人单位备案留查。递交休假申请,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,享受可用的育儿假。假期结束,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等。因为育儿假新政策多在近期出台,配套的实施、指引文件还没有敲定或下发,目前执行还不完善,具体请持续留意官方动态。
根据卫健委的回应:目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卫生健康等部门已在加强研究,制定相关指引文件,引导用人单位妥善落实生育假期规定,近期或将出台。如有疑问,也可咨询官方。
备注:本文原创,首发hr聚乐部,参考自各地卫健委、人社局、澎湃新闻、腾讯新闻等。